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

▲2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成果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石景山区、顺义区、大兴区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北京市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叶昶主持。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崔冰: 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战略部署,明确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中央依法治国办下发《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通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情况,我市石景山区、顺义区、大兴区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朝阳区“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导向,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门头沟区“内外联动构建监督闭环,协同赋能法治政府建设”、昌平区“构建重大合同全过程管理体系”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在前两批全国示范创建中,我市已经有东城、西城、朝阳、海淀、通州、延庆6个区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丰台、石景山、通州、顺义、平谷、密云的6个项目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4个区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命名,其中4个区既获得示范区命名,也有示范项目命名(朝阳、石景山、通州、顺义)。

这是北京市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努力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重要成果,充分体现了全市各区、各部门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生动实践。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北京市坚持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主要做法和成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高位推动,“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见行见效

自2016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已连续10年听取并审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依法行政专项工作数据监测情况报告,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研究谋划和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际问题作出系统部署,始终强调各项工作必须筑牢法治保障,有效带动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府将依法行政持续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对法治政府建设关键领域开展考核评估,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办事。

二、依法全面履职,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在于以法治框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市政府带头筑牢依法决策基础,将行政规范性文件、议题和签署的协议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对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实行备案审查,确保各类文件合法有效。2025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4096人次,保持稳步增长,各级行政机关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意识持续增强。与此同时,政府系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强化对各级政府和部门“关键少数”依法用权、依法决策的监督制约,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三、服务保障大局,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的效能更加彰显

坚持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推动修订《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系统构建“无事不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机制,加快建设法治经济与信用经济,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在严格依法前提下适用“轻微不罚”“首违不罚”制度,对低风险事项更多采取教育、劝导等柔性执法方式,审慎包容、宽严相济的行政执法理念日益强化。扎实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行政检查总量尤其是涉企行政检查量大幅下降,非现场检查占比持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新《行政复议法》实施两年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累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万余件,30.1%的行政复议案件通过案前调解以及案中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行政复议吸纳、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导向更加突出

推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经营主体共同参与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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